1、财产权包含继承权吗
财产权并不直接包含继承权。事实上,财产继承权被归类为一种身份权,而非财产权本身。财产继承权是公民基于法律规定或被继承生活前遗嘱而享有些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这种权利不只涉及遗产的获得,更与继承人的身份紧密相连。因此,在探讨财产权时,不应将继承权直接纳入其范畴,而应将它视为一种独立的身份性权利。
2、财产继承权的法律概念
财产继承权,作为身份权的一种,其法律概念在于公民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生活前立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这一权利分为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和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根据法律或遗嘱所拥有的同意遗产的资格,即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而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则是指当法定条件拥有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遗产已实质享有些财产权利,这种权利具备现实性和财产性,且可随继承人的意志而同意、行使或舍弃。
3、民法典中关于继承的规定
法律快车提醒你,《民法典》对继承权进行了详细规定,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了继承权男女平等的原则;
2.规定了遗产的继承顺序,包含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爸爸妈妈和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
3.还对代位继承、丧偶儿媳或女婿的继承权与同一顺序继承人遗产份额的分配原则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这类规定不只体现了法律对继承权的保护,也确保了遗产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在司法实践中,公民的继承权可依据具体状况选择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以维护继承人的合法权益。